关于《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市设计试点城市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8-02-05 发布机构:上街区城乡规划局

现就《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市设计试点城市工作的通知》(郑政文2017〕202号)的相关情况作以下说明。

一、《通知》出台的背景

2017年3月14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将北京等20个城市列为第一批城市设计试点城市的通知》(建规〔2017〕68号)(以下简称《通知》),郑州市在20个城市之列。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及城市设计试点工作相关要求,推进城市设计工作,郑州市城乡规划局局长袁聚平专门召开局长业务会,听取关于城市设计试点工作汇报,对下阶段推进城市设计试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二、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市设计试点城市工作的通知》(郑政文2017〕202号)全文共2500字,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第二部分为工作目标,通过2年时间(2017年—2018年12月),深入开展城市设计工作,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城市的人居环境质量,努力建设具有“发展活力、人文魅力、生态智慧、开放包容”的国家中心城市,塑造具有中原文化特色、传统与现代交相辉映的国际化现代化都市形象;第三部分为任务及时限,包括创新完善城市设计制度体系、在各级规划编制中体现城市设计内容要求、建立信息化管理、决策系统、做好城市设计成果实施管理工作、选取城市设计示范项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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