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街区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长效机制和联动机制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7-24 发布机构:上街区教育局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豫发〔2019〕13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我区制定了《上街区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长效机制和联动机制工作方案》,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的背景

为建立健全相关部门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长效机制、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随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动态调整机制,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水平。

二、主要依据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豫发〔2019〕13号)等省市相关文件。

三、主要内容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认真落实《义务教育法》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做好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保障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上街区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工作领导小组。

(二)明确工作职责

明确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三家部门主要职责分工。

(三)测算范围

公务员和教师年平均工资收入对比测算范围按照国家或省市有关要求进行。

(四)全面落实教师各项待遇政策

1.建立健全教师工资长效机制。2.落实教师各类待遇政策。3.科学核定绩效工资总量。

(五)强化服务保障

1.思想高度重视。2.强化经费保障。3.加大督查力度。4.加强舆论引导。

四、目标任务

确保我区义务教育教师自本工作方案发布日起平均工资收入不低于我区公务员工资收入平均水平。

五、适用范围

我区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发放工作,适用于本方案。

六、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上街区教育局、上街区人社局、上街区财政局

解读人:袁济民、郑凯、张丽

联系方式:68932126、68923827、68937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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