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街区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12-08 发布机构:上街区攻坚办

一、起草背景

11月9日,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召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对新时代新征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加快绿色低碳发展、建设美丽郑州作全面部署。会议通报了今年以来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印发了《郑州市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区攻坚办依据《郑州市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结合上街区实际情况,对相关内容进一步细化,在充分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基础上,形成了《上街区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二、起草过程

区攻坚办会同相关单位,反复对国家、省和市有关政策文件和会议精神进行学习,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守牢法律法规、环保标准、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三个底线”,依据《郑州市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结合上街区实际情况,明确我区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三年行动计划的主要目标,进一步细化完善重点任务措施。先后向有关单位和各镇(办)征求了两次意见,对所征求的意见充分进行研究讨论,部分采纳融入行动计划中,并对意见建议吸纳情况向有关单位进行了沟通反馈,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三、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包括总体要求、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守牢法律法规、环保标准、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三个底线”,严把准入、执法、督察问责“三个关口”,强化措施、压实责任,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动全区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上街。

第二部分主要目标。全面完成“十四五”生态环境质量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到2025年,全区细颗粒物浓度达到42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66.5%,重污染天比例不高于1.2%;汜水河上街入荥阳处、枯河上街入荥阳处断面稳定达标,基本消除劣V类断面,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达到100%;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美丽上街建设取得新成效。

第三部分重点任务。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实施绿色低碳转型战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安排部署,着力解决制约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结构性、根源性问题,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提升,突出抓好:城市空气质量提升进位行动,推进空气质量排名进位;交通运输清洁行动,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加快推进“公转铁”;能源绿色低碳发展行动,大力发展清洁能源、优化煤电项目布局、实施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工业行业升级改造行动,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开展传统产业集群升级改造、加快淘汰落后低效产能;黑臭水体消除行动,推进黑臭水体治理、提升城镇污水处理成效;美丽幸福河湖建设行动,建设黄河流域美丽幸福河湖示范段、加强重点河湖保护治理;农业绿色发展行动,加强农业节水和面源污染防治;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行动,强化扬尘综合管控、强化分散燃煤污染治理、强化露天焚烧综合治理、持续加强烟花爆竹污染管控、抓好突出问题整改、开展常态化排查整治;环境监管能力提升行动,全面提升监测监控能力、持续提升监督执法能力和巩固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等“九大行动”、23项工作内容。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成立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加强监督问效,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完善政策措施,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强化宣传引导,推动全民共建共治共享。不断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增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四、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上街区攻坚办

联系电话:68112257

主办单位: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中心路132号 邮编:45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