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街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7-19 发布机构:上街区财政局

一、出台目的

为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强化部门预算管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工程造价,保障工程质量安全,提供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科学化、规范化。

二、 出台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 第729号)

《预算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23〕95号)

《基本建设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 第81号)

《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财建〔2009〕648号)

《郑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评审管理办法(试行)》(郑财办〔2020〕83号)

三、主要内容

1、工作职责

明确项目评审中建设单位、住建部门、财政部门各自职责。

2、评审范围和内容

评审范围:拟纳入年度预算安排、预算执行过程中细化和拟申请追加的项目。

主要评审内容:①对自行采购限额以上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算(包含工程预算、设计费预算、咨询费预算、监理费预算等)进行复核;②对经建设单位进行初步审核的竣工结算进行复核;③集体附属物补偿、清表等进行复核。

3、评审程序和要求

①评审程序:自行采购限额以上的建设项目应有预算复核、结算复核等财政评审环节,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签证及索赔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核实。自行采购限额以下的建设项目应进行结算复核。

②评审要求:预算评审时预算编制深度应达到控制价的标准,同时招标文件等中合同主要条款应予以明确。设计变更、签证及索赔等应按规定的程序实施。结算的复核时应充分与项目单位沟通,结算复核结论以审核通知单形式反馈意见等。

4、其他

说明了评审原则,明确了违反财政法规、不配合项目评审、未批先建等行为的处理方案。

四、适用范围

上街区行政区域

五、适用期限

2024年7月19日印发,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六、解读机关

单位名称:郑州市上街区财政局

联 系 人:王昊

联系电话:68922892

2024年7月19日

主办单位: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中心路132号 邮编:45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