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目的
为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强化部门预算管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工程造价,保障工程质量安全,提供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科学化、规范化。
二、 出台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 第729号)
《预算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23〕95号)
《基本建设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 第81号)
《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财建〔2009〕648号)
《郑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评审管理办法(试行)》(郑财办〔2020〕83号)
三、主要内容
1、工作职责
明确项目评审中建设单位、住建部门、财政部门各自职责。
2、评审范围和内容
评审范围:拟纳入年度预算安排、预算执行过程中细化和拟申请追加的项目。
主要评审内容:①对自行采购限额以上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算(包含工程预算、设计费预算、咨询费预算、监理费预算等)进行复核;②对经建设单位进行初步审核的竣工结算进行复核;③集体附属物补偿、清表等进行复核。
3、评审程序和要求
①评审程序:自行采购限额以上的建设项目应有预算复核、结算复核等财政评审环节,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签证及索赔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核实。自行采购限额以下的建设项目应进行结算复核。
②评审要求:预算评审时预算编制深度应达到控制价的标准,同时招标文件等中合同主要条款应予以明确。设计变更、签证及索赔等应按规定的程序实施。结算的复核时应充分与项目单位沟通,结算复核结论以审核通知单形式反馈意见等。
4、其他
说明了评审原则,明确了违反财政法规、不配合项目评审、未批先建等行为的处理方案。
四、适用范围
上街区行政区域
五、适用期限
2024年7月19日印发,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六、解读机关
单位名称:郑州市上街区财政局
联 系 人:王昊
联系电话:68922892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