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地点、规定全清楚!上街区烟花爆竹通告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01-10 发布机构:上街区应急管理局

一、制定背景

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是传统习俗,但也带来诸多问题。从环境角度看,烟花爆竹燃放会释放大量污染物,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加重大气污染,影响空气质量,对人体健康尤其是呼吸道健康危害极大。从安全角度讲,历年春节因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炸伤等事故时有发生,威胁公共安全和群众人身、财产安全。为平衡传统习俗与现代社会的环境、安全需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结合上街区实际,制定此《通告》,旨在规范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管理,营造安全、洁净的节日氛围。

二、制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法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等提供了法律依据。在烟花爆竹管理中,对于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可依据此法律进行处罚,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提供了治安管理层面的法律支撑。

(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作为专门规范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行政法规,从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等各个环节作出详细规定,是此次政策制定的核心专业法规依据,确保烟花爆竹全流程管理有法可依。

(三)《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郑政通〔2024〕3号)上级政府针对全市春节烟花爆竹管理的政策文件,上街区在此基础上,结合自身区域特点和管理需求,进一步细化规定,确保政策与上级要求一致且更具针对性。

三、主要内容

《通告》围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从以下六个方面作出规定,且对各部分内容进行拓展解释:

(一)燃放时间

明确了2025年春节期间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具体时段:2025年1月22日(腊月二十三)早7时至23时;1月28日(除夕)早7时至1月29日(正月初一)凌晨1时;1月29日(正月初一)至2月2日(正月初五)每日早7时至23时;2月12日(正月十五)早7时至23时。

选择这些时段,既考虑到春节不同节点的传统习俗需求,如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是群众燃放烟花爆竹意愿较强的时间,又通过限定每日燃放时长,避免长时间燃放对环境和居民休息造成过度影响。同时,强调重污染天气期间和上述规定以外的时间禁止燃放,这是因为重污染天气时,大气扩散条件差,烟花爆竹燃放产生的污染物更易积聚,会进一步加剧污染,危害公众健康,所以需严格禁止。

(二)燃放区域

采用负面清单方式,划定了如国家机关、车站、机场、学校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及周边范围。

国家机关是重要的政务活动场所,需要保持庄重、安静的环境;车站、机场等交通枢纽人员密集、流动性大,燃放烟花爆竹极易引发人群恐慌、火灾等安全事故,还可能影响交通秩序;学校是学生学习和活动的场所,人员尤其是未成年人集中,燃放烟花爆竹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此外,像使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本身就属于火灾高危建筑,燃放烟花爆竹火星溅落极易引发火灾,后果不堪设想;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植被丰富,一旦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火势蔓延快,扑救难度大,会造成严重的生态破坏和财产损失。而禁止在小区内随意燃放,要求划定安全区域,是因为小区居民居住密集,随意燃放不仅会产生噪音、污染等问题,还可能对邻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威胁,划定安全区域并由相关单位管理,能更好地保障小区燃放安全。

(三)禁售禁燃种类

列出了禁止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种类,包括A级、B级产品,危险性大、含高敏感度药物的烟花爆竹,主体升空类烟花爆竹以及“三无”产品等。

A级、B级烟花爆竹产品危险性高,其药量、爆炸威力等远超个人燃放所能控制的范围,个人燃放此类产品极易引发严重的炸伤、火灾等事故,所以严禁销售和燃放。摔炮、擦炮、砸炮等烟花爆竹,由于其燃放方式简单且具有一定的不可控性,小朋友也可能轻易操作,很容易造成手指、眼睛等部位的炸伤,对未成年人危害极大。不定向火箭、双响等主体升空类烟花爆竹,在升空过程中方向难以控制,可能会落到屋顶、易燃物上引发火灾,或者炸伤周围人员,安全风险极高。“三无”产品缺乏质量安全保障,生产工艺可能不规范,燃放时极易出现意外情况,严重威胁燃放者和周围人员的安全。

(四)燃放规范

对燃放烟花爆竹应当遵守的准则进行了规定,如按说明正确安全燃放、不得向行人车辆等投掷、未成年人燃放需有成年人指导等。

按燃放说明燃放,是因为不同的烟花爆竹产品结构、性能不同,燃放方法也有差异,遵循说明能最大程度降低燃放风险。不得向行人、车辆等投掷,是为了防止烟花爆竹直接接触人体或车辆,造成人身伤害或车辆损坏,维护公共秩序和安全。未成年人由于年龄小,对烟花爆竹的危险性认识不足,自我保护能力较弱,在成年人指导下燃放,能有效避免因操作不当引发的事故,保障未成年人安全。严禁携带烟花爆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是因为公共交通工具内人员密集、空间封闭,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物品,一旦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意外,后果将十分严重,会危及众多乘客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五)违规处罚

对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明确违规处罚措施,是为了增强政策的威慑力,让群众清楚知道违反规定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从而自觉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从治安管理处罚到追究刑事责任的梯度处罚,体现了对不同程度违法行为的惩处,既教育了轻微违法者,又能严厉打击严重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烟花爆竹管理秩序。

(六)施行日期

明确了《通告》的施行日期相关规定,确保政策执行有明确的时间起点。

四、政策意义

此次《通告》的出台,一方面有助于减少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对环境的污染,改善空气质量,保护生态环境和公众健康;另一方面,通过明确的燃放时间、区域、种类等规定以及严格的处罚措施,能有效防范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共安全和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让群众在安全、洁净的环境中欢度春节。同时,也引导群众逐步转变传统习俗观念,推动文明过节、绿色过节新风尚的形成。

五、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郑州市上街区应急管理局

解 读 人:张潞

联系方式:0371-68930759

主办单位: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中心路132号 邮编:45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