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上街区加快推进网络微短剧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的意见》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05-26 发布机构:上街区人民政府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深入推进文旅文创融合发展战略,推动微短剧产业发展,为现代化美丽上街建设提供强大精神力量,

制定《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上街区加快推进网络微短剧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将制定本《意见》解读如下:

一、制定的背景

近年来,网络微短剧以“制作成本低、内容轻量化、传播分众化”等显著特征,在影视领域异军突起。据《中国网络视听发展研究报告(2025)》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12月,我国微短剧的用户规模达6.62亿人,半年增长率高达14.8%;使用率为59.7%,较2024年上半年增长7.3个百分点。仅半年时间,微短剧独立应用的人均单日使用时长从90分钟涨到101分钟,已经追平即时通讯。

在此背景下,郑州市凭借自身独特优势,迅速抢占微短剧行业发展先机,成为全国短剧“三大重地”之一。其微短剧产业呈现出产品上线率高、爆款作品多、创业氛围浓厚的繁荣发展态势。2024年10月25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郑州市加快推动网络微短剧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的意见》(郑政办〔2024〕52号)。

上街区作为郑州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微短剧产业发展浪潮中同样表现突出。2023年以来,我区落地短剧拍摄已达400余部。为进一步巩固这一良好发展态势,推动上街区微短剧产业朝着精品化、专业化、规范化方向迈进,全力打造具有影响力的微短剧产业高地,起草该《意见》。

二、制定的依据

主要依据《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 第56号)、《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发〔2024〕1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32号)、《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推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广电发〔2019〕74号)、《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推动短剧创作繁荣发展的意见》(广电发〔2022〕67号)、《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微短剧管理、实施创作提升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广电办发〔2022〕345号)、《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网络微短剧行业健康繁荣发展的通知》(广电办发〔2024〕35号)以及《中共郑州市委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文旅文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郑发〔2023〕22号)、《 郑州市 “ 十四五”文化广电和旅游发展规划》(郑政〔2022〕30号)和《郑州市加快推动网络微短剧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的意见》(郑政办〔2024〕5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上街区微短剧行业发展实际,出台《意见》。

三、政策适用对象

(一)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微短剧制作主体。项目申报单位须为承担法律责任者,且拥有微短剧剧本和作品的报奖权。

(二)在上街辖区内为微短剧剧组提供取景拍摄服务的地标场景、景区公园、文化场馆等场所单位。

(三)网络微短剧全产业链相关人才。

四、主要内容

本《意见》分为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四个部分。

(一)明确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文化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的战略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方向,积极主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微短剧的创作与宣传推广,进一步延伸上街区微短剧产业价值链,将上街区打造成为全省具有影响力的微短剧产业集聚地,不断推动上街区微短剧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提出“三大”发展目标

第一目标:争取到2027年,将上街区打造成为郑州具有影响力的“微短剧活力之城”。

第二目标:发展微短剧全产业链经济,争取到2027年,上街区微短剧市场规模达到5亿元。

第三目标:探索构建产学研用融合的微短剧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三)明确七个主要任务

要点一:支持剧本孵化。对入选广电总局和河南省广电局剧本创作扶持的重点微短剧剧本、优秀微短剧剧本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千元、3千元的补贴。开展主题剧本征集活动,建立微短剧剧本推优项目库。

要点二:鼓励优秀作品创作。对入选广电总局组织“跟着微短剧去旅行”创作计划和年度推选目录的微短剧、入选省广电局年度推选目录的微短剧和网络视听平台扶持计划的且在首页首屏首推推荐播出的微短剧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3万元、2万元、1万元、5千元的奖励。

要点三:鼓励取景拍摄场地联动。对上街地标场景、景区公园、文化场馆、郑州通航实验区等场地年接待微短剧剧组数量达到30个及以上且拍摄天数累计100天及以上的,经评选认定,给予最高不超过1万元一次性补助。

要点四:支持举办主题产业活动。在上街区承办微短剧相关产业活动,对上街城市形象具有一定正向宣传影响力的,由区属媒体平台为该活动量身制定宣传方案,并对其进行全流程、多维度宣传推广。

要点五:支持培育微短剧产业园区(基地)。加大培育力度,加快建立“写、拍、播、评、投”五位一体影视微短剧产业发展品牌,构建创作、拍摄、制作、发行、交易到衍生产业为一体的微短剧全产业链。

要点六:支持全产业链人才培育。将符合条件的微短剧人才纳入郑州市“郑聚英才计划”相关政策支持范围。支持上街区高校与影视机构合作开展微短剧人才培养。利用“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开展微短剧相关技能培训。

要点七:规范引导行业发展。建立郑州市上街区视听业协会,积极发挥行业组织桥梁纽带作用。重点鼓励创作内容健康、积极向上的微短剧。

(四)提出三个方面保障措施

措施一: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加快推进微短剧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协调机制,成立评审委员会,制定工作流程,抓好政策执行。

措施二:加强扶持力度。每年组织扶持奖励项目申报工作。对宣传推广上街区城市形象并发挥重要示范引领作用的微短剧予以支持,提请区人民政府一事一议。

措施三:加大宣传推广。打造微短剧IP品牌,鼓励网络微短剧类新媒体平台与上街非遗项目等资源整合,打造一批具有上街特色的微短剧商品和作品,扩大城市影响力。

本政策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1月1日。

五、解读机关

郑州市上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六、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张茜    68005151


主办单位: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中心路132号 邮编:45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