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关于清理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不相符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性文件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4-09 发布机构:上街区人民政府

一、出台该文件的目的

根据《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关于做好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不相符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豫营商办〔2019〕5号)和《郑州市优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清理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不相符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的要求。

二、文件主要内容

对我区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研究,决定废止规范性文件2件,其他政策性文件2件,分别是《郑州市上街区行政事业单位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实施办法》(上政〔2000〕48号)、《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上街区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上政文〔2006〕32号)、《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上街区政府投资工程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上政文〔2016〕25号)、《郑州市上街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签证管理办法》(上政文〔2014〕177号)。

三、出台依据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第722号)

四、文件适用范围

上街区行政范围

五、适用期限:

2020年4月8日印发,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六、解读机关

单位名称:上街区财政局

地址:上街区连心街1号

联系人:时熙

联系电话:68937437

邮箱:sjzfcg@126.com

 

2020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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