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上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3-15 发布机构:上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按照规范性文件的清理要求,发改委制定了《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的必要性

规范性文件清理是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的必然要求。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就是通过全面梳理、查找并着力解决规范性文件与法律规范之间、规范性文件之间存在的明显不适应、不一致、不协调的突出问题,确保政令畅通。

规范性文件清理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围绕中心工作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定期清理,能够为推进依法行政打好基础,为建设法治政府扫清障碍,就能够坚持合法行政、合理行政。

二、制定的依据

为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根据《郑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241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通过组织科室审查、集中审查、征求意见等程序,对现行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制定了《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三、制定的过程

1.查找文件。为保证清理工作全面、高质、高效地完成,从接到通知开始查阅以发改委名义印发的所有文件,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定义、标准,结合前几次的清理结果,经筛选、甄别和分口整理,共梳理出10件文件作为待清理文件。

2.实施清理。指定专人,逐件进行自查。由于公共租赁住房市场租金标准有了新的变化,我委会同区财政局、房产管理中心制定印发了《关于明确我区公共租赁住房市场租金标准的通知》(上发改统〔2019〕74号),因此《关于明确我区公共租赁住房市场租金标准的通知》(上发改统〔2016〕19号)予以废止。

四、解读机关

解读科室:郑州市上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解读人:王辉波

联系方式:0371-68923139

2022年3月15日

主办单位: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中心路132号 邮编:45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