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鹏姣,付欣涛因保管不善,将 郑上046237;郑上046236号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鹏姣,付欣涛
2026年0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