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上街区支行 因保管不善,将 上18280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上街区支行
2026年 6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