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83628/2015-00032
  • 上街区济源路街道办事处
  • 通知
  • 2015-11-30
  • 2015-11-30
  • 通知
  • 上济办﹝2015﹞29号
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巡查督查的通知

各社区、网格、企业、工地: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豫人社明电【2015】20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郑政办【2014】42号),以及市、区有关部门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巡查督查的有关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双节期间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经研究决定,我办对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情况进行巡查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济源路街道办成立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巡查督查领导小组(简称巡查督查领导小组),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主任张海涛任组长,政协工委主任蒋俊峰任副组长,成员为办事处各科级领导。巡查督查领导小组负责我办全辖区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保所,社保所所长宋景红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协调日常的巡查督查工作。

二、巡查督查

   (一)巡查督查时间

2015年11月30日至2016年2月7日。

   (二)巡查督查对象

巡查对象为辖区内的建筑工地、建筑装饰、餐饮服务及其它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易发生拖欠工资问题的行业和重点工程等使用农民工较为集中的企业和工地。

   (三)巡查内容及方式

办事处各社区要组建农民工工资支付日常巡查小组,依托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对辖区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开展日常巡查工作。社区日常巡查小组向办事处巡查督查领导小组负责。

    1.巡查小组主要巡查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劳动争议问题。

    2.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巡查处理社区内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重点是建筑工地、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3.建立日巡查报告制度。巡查小组建立日巡查台账,并按照网络化管理的原则,将网格内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及网格负责人员信息,于每日下午下班前上报办事处巡查督查领导小组。发现有重大欠薪隐患或发生有严重影响讨薪事件,及时向办事处巡查督查领导小组报告。

    办事处巡查督查领导小组每周对欠薪隐患和疑难问题进行会商,报区巡查督查领导小组通过联合执法的方式进行处理。

(四)督查内容和方式

办事处巡查督查领导小组每周对各社区巡查小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一次督查,并将督查结果进行通报。

1.督查内容

   (1)制定检查方案情况。是否制定农民工工资支付检查工作方案,成立巡查小组,是否制定欠薪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2)登记台账是否完整。主要检查是否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日常监管台账,台账内容是否详细,是否有明确的网格内责任人,是否落实日巡查报告制度。

   (3)制度落实情况。检查是否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纳入各社区企业重点工作考核。

   (4)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农资支付工作的通知》(郑政办【2014】42号)文件要求落实职责情况。

2.巡查督查领导小组不定期对辖区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督查,采取现场督查的方式进行,但每周至少一次,并对督查结果进行通报。

三、工作要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农民工工资支付工资,牵扯到社会和谐,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事关社会稳定大局。各社区、单位要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清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认真落实分包领导负责制、社区属地责任制、网格长责任制;结合自身职能,积极履职尽责。

(三)严格行政问责。办事处把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纳入党风廉政考核,对工作组织不到位、监管责任不落实、工作进展缓慢、欠薪处理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情况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郑州市上街区济源路街道办事处

                            2015年11月30日  

主办单位: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中心路132号 邮编:45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