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83628/2015-00039
  • 上街区济源路街道办事处
  • 通知
  • 2015-03-09
  • 2015-03-09
  • 通知
  • 上济办﹝2015﹞5号
关于印发《2015年上街区济源路街道办事处平安建设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落实省综治办《关于深入开展平安河南建设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豫综治办[2015]14号)和区综治办《关于印发<2015年上街区平安建设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上综治办[2015]1号)文件要求,将平安建设宣传阵地全面铺开,提高人民群众对平安上街建设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形成浓厚的社会氛围,推动平安上街建设深入开展,现结合我辖区实际,就进一步做好平安建设宣传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平安上街建设总体要求,坚持“团结稳定鼓励、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宣传策划,创新宣传形式,突出宣传实效,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平安建设工作的知晓率、参与度,提升公众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为平安上街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舆论环境。

    二、重点宣传内容

各社区要在转变宣传形式、增强宣传效果上下功夫,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资源,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宣传活动:一是加大实现双安、推进双治、夯实双基“三双”内容的宣传力度;二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在平安建设宣传中增加法制内容、融入法治元素、加强法治宣传,大力宣传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维护平安、促进和谐的措施、成效和经验;三是加强防盗抢、防诈骗、防事故等安全常识的宣传。

    三、工作目标

    通过宣传月活动达到以下目标:一是按照“铺天盖地、随处可见”的要求,进一步巩固、完善、扩大宣传阵地,形成浓厚氛围;二是按照“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要求,交响“三双”要求;三是按照“共建平安、共享平安”的要求,进一步提升群众对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参与度。

四、方法步骤

(一)集中宣传。3月20日(周五全天),以亚星奥特莱斯广场为主会场开展活动,办事处至少设立1个咨询台,悬挂1条横幅,并结合工作实际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

另在辖区丹尼斯广场和体育文化广场设立两个分会场配合集中宣传。至少设置咨询台4个,悬挂横幅6条以上,并发放宣传资料等。

(二)日常宣传。3月1日—3月31日为开展日常宣传的时间。各社区要坚持在单位附近悬挂宣传标语、展示宣传版面;要在各级各类媒体上协调刊发有关平安建设的做法、成效、经验的通讯、文章等稿件。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各社区要将发表的宣传稿件的原件报送办事处综治办,为年终平安建设考评提供依据。

五、工作要求

(一)健全组织机构。各社区要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的平安建设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具体负责,选择一名工作责任心强、写作能力好的同志专职从事宣传工作。

(二)制定宣传方案。各社区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各辖区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宣传方案(3月10日前报送至办事处综治办),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检查、有总结,扎扎实实的安排好、组织好本辖区、本系统的平安建设宣传工作。

(三)强化经费保障。各社区要完善平安建设经费保障机制,提高平安建设宣传经费的投入,切实为平安建设宣传提供经费支持和保障,确保平安建设工作有效开展。

(四)落实工作责任。各社区要在宣传月活动期间,建立周报制度,每周一要定期上报上周工作开展情况。宣传月结束后,于3月31日前上报宣传月工作总结。办事处将成立督查组,不定期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查结果纳入年度综治平安建设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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