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1548/2015-00050
  • 上街区峡窝镇人民政府
  • 通知
  • 2015-05-27
  • 2015-05-28
  • 通知
  • 峡政〔2015〕3号
峡窝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5年防汛工作的实施方案

 2015年汛期即将来临,根据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践行科学发展观,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社会经济健康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防汛工作方针,严格落实行政首长防汛负责制及包村领导相关责任制,突出重点,严明纪律,确保安全度汛。

二、辖区防汛形势

峡窝镇地处黄河中下游地区,属温带大陆季风气候,降雨季风影响较大,多集中在6-9月主汛期内。境内山区、丘陵、平原各占其一,防汛情况复杂、难度大。另外,我镇新型城镇化建设速度加快,安置区在建工程较多。这些都为今年的防汛工作造成极大困难。

三、成立防汛指挥机构

政 委:刘 宁   党委常务副书记

指挥长:丁振江   党委副书记、镇长

成 员:邢金聚   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

李志峰   党委委员、五云社区书记 付 强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孙卫恒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杨永超   党委委员、副镇长

刘 春      副镇长

张俊勇    副镇长

张 辉      工会主席                                

王晓华    综治中心副主任

王 滑      纪委副书记

曹 琳      主任科员

田秋梅    副主任科员

刘慧聪    副主任科员

李 欣      副主任科员

戴广侠    协理员

王振东    协理员

王建锋    司法所所长

赵健康    镇长助理

刘长明    镇长助理

赵建华    镇长助理

各村成立以书记、主任为组长的防汛领导小组。

镇防汛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农业服务中心,周磊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防汛联系电话:68919766、68919755、68919806。

 四、重点工作任务及防汛要求

 防汛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各企业要将辖区范围内住房进行防汛安全检查,对范围内道路排水渠、河道桥涵进行清障疏通。对河堤、护村堰进行加固。具体工作如下:

1、对学校、五保户、特困户住房、村民住房和民工住房、低凹处建筑物进行安全大检查,发现危房立即采取搬迁措施,确保人员安全。此项定于工作6月5日前完成。

2、对辖区河道、排水渠、涵洞的淤积垃圾进行全面彻底清障、清淤和修复加固。

3、严厉制止在河道内、排水渠内私挖乱倒行为,保证河道、渠道正常行洪。

4、在建涉水工程要向镇防汛办申报,同时将在建涉水项目的施工方案、应急预案做好做细并报镇防汛办备案。主汛期(6月、7月、8月、9月)在行洪主河床内施工的项目一律停工。同时清理施工垃圾、物料等。

5、各村、各企业定期公布汛期天气预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形成全民防汛抗汛的氛围。

6、各村、各企业要成立防汛领导小组,明确24小时汛期值班制度,带班领导的手机全天候开机。

7、各村、各企业备足备好抢险物资,铁锹、沙土、沙袋、雨衣、应急灯、水泵、发电机等物资要由专人负责,以备应急所用。

8、各村、各企业要组建30--50人的防汛抢险队伍及所需车辆。

9、各村、各企业要编制防洪应急预案,重点防汛区域要组织队伍进行抗洪演练。

五、工作措施

1、强化职能,严明纪律。

实行防汛工作的集中统一指挥。镇防汛指挥部是进行防汛指挥调度的唯一合法机构,依法行使对防汛工作的指挥调度权。在非常情况下,各村、各单位、各有关企业必须无条件地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防汛机械的统一调度。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社会发布汛情信息,不得越级和越过镇防汛指挥部上报汛情、灾情。要杜绝隐瞒灾情、迟报或漏报、随意夸大汛情、灾情的情况发生。其次,镇、村防汛办及有防汛任务的单位,要坚持24小时昼夜值班并由主要领导轮流带班,不允许出现断档空缺。各村务必于6月5日前将值班名单报镇防汛办备案。

2、明确任务,抓住重点,保证时间,从严从细搞好各项防汛工程。

各村一定要明确各自的防汛任务,统筹兼顾,抓住重点,对镇防汛指挥部下达的任务要由村委主任带头,搞好各自汛前的防汛物资、抢险队伍的准备和各种应急措施的制定、河道的依法清障、清淤。各村要负责所属中小企业的防汛工作,做到督促到位,责任到位。上述工作要确保在6月5日前全部完成,届时镇防汛指挥部要进行全面检查,并把此项工作纳入全年责任制考评之中。入汛之后,要搞好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把安全检查与措施落实贯穿于整个汛期。洪水灾害一旦发生,各村、各单位要立即发动群众开展救灾工作,及时修复水毁工程,同时教育和引导广大农民开展生产自救,尽最大努力把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确保汛期社会稳定。


                          201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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