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83441/2016-00015
  • 上街区教育体育局
  • 德育创新
  • 2016-01-07
  • 2016-01-07
  • 通知
  • 上教体字〔2016〕6号
上街区教体局关于做好普通中小学德育创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上街区教体局关于做好普通中小学德育创新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上教体字〔2016〕6号 

上街区教体局

关于做好普通中小学德育创新先进集体和

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中小学德育创新发展,全面提高中小学德育建设水平,现就做好2015年上街区普通中小学德育创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先进集体

各中小学、幼儿园。

(二)先进个人

各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

(三)优秀班级

各中小学、幼儿园。

(四)优秀学习小组

各中小学、幼儿园。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德育首位意识强。能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小学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实施纲要》和《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始终把德育作为学校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放在突出的位置,并贯穿在学校的各项工作之中,积极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基本道德教育。

2.道德课堂推进深入。积极构建道德课堂,具有校本特色的道德课堂形式;扎实推进道德课堂建设行动研究,初步形成人人研究道德课堂、人人践行道德课堂的良好风尚;建立有“民主、积极、合作”的新型的教师文化。

3.家长学校和社区教育工作经常开展。建立家长学校和家长委员会,并积极参与争创家长学校示范校活动,积极组织教师和家长参加我市教育学会组织的各项教育活动,确立家长学校的研究课题,教学计划得到落实,家长学校工作受家长欢迎。与部队、企业或科研单位等建立共建关系,有相应的组织形式和活动制度;与街道、居委会积极配合,努力营造教育社会化、社会教育化的社区氛围,形成了学校、家庭、社会相互配合的教育网络,且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4.德育理论研究成果丰富。学校有明确的道德课堂研究课题,能结合工作实践,组织教师学习道德课堂理论,开展道德课堂课题研究工作。有计划地对教师进行培训,形成德育工作理论研讨的制度,近年来有教师德育论文发表,研究成果得到教育行政部门的认可。

5.师生精神面貌好。重视校园文化建设,师生文明礼貌,精神振奋,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后进生转化率高,无违法犯罪和重大事故,校风及师生素质得到社会认可。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报德育先进集体:学校师生有违法犯罪现象;学校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发生过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政治思想过硬。有正确的理想信念,重视学习党的路线、

方针、政策和时事政治,讲政治,维护安定团结,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育人思想端正。重视德育工作,育人意识强,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能根据学生的思想实际和特点开展相应的工作和活动,德育工作成绩突出。

3.师德规范高尚。尊重学生,师生关系和谐,是学生的良师益友,积极主动开展家访工作,家访面较大,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子观,掌握科学的教子方法,指导家庭教育效果明显,受到家长的欢迎。

4.专业素质较强。积极探讨新形势下德育工作的内容、形式和方法,在实践中积极研究,大胆创新,踏实工作,遵循教育规律,充分挖掘教材的德育内容,在课堂教学中注重把知识传授、教学过程与教学方法同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培养有机地结合起来,所教学科学生满意率较高。

5.积极争取家长和社会有关单位的配合,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切实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尤其是心理教育和学生心理调适工作,成绩突出,效果显著。近年来在省、市级会议上交流或刊物上发表过有关德育工作的文章(论文)。

有违背《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十条惩戒的通知》(郑教[2004]126号)之一者的不能申报德育先进个人。

(三)优秀班级评选条件

1.班主任或班级曾获得校级(含)以上优秀班主任或优秀班级荣誉。

2.注重班级文化建设。传承、积淀班级文化,创设集体与个人共同发展的良好空间;倡导文明友善、平等互助、温馨和谐的班级文化氛围;班级舆论导向正确;全体学生对班集体具有较强的认同感、归属感、荣誉感和责任感。

3.班风学风优良。经过班级成员共同努力,形成遵纪守法、

团结友爱、积极向上、民主和谐、文明健康的优良班风和奋发进取、锐意创新、合作探究的优良学风,班级呈现较强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4.班级管理民主。在班级管理中能培养学生的民主参与意识,集中师生的共同智慧,实现师生的共同管理。

5.班级在校内外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具有集体示范作用。

6.模范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配合学校的各项工作。

(四)优秀学习小组评选条件

1.有目标意识和竞争意识。小组有自己科学可行的团队目标,并能在具体的行动中得到逐一落实。有强烈的竞争策略和方法,勇于面对困难,善于冷静、耐心地解决困难。

2.有合作意识和小组荣誉感。善于听取别人的意见,能主动热情与别人交往,组员间有浓浓的相互依赖和相互合作的关系。人人都有平等的自我表现的机会和条件,能够在小组中相互交流,特别是对学习等方面有暂时困难的同伴能得到更多、更好的帮助。彼此尊重,共同分享成功的快乐。

3.有和谐、竞争、合作的小组间关系。善于总结学习兄弟小组的优点,主动进行组与组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吸收精华,使本组的层次、竞争水平得到提升,从而使小组能在个性活动中高质高效地完成任务。

4.有责任意识。勇于承担班级管理责任,较好地处理班级的常规或突发事件。

5.曾获得校级优秀学习小组荣誉。

三、评先名额和评选办法

(一)评选原则

各单位要自下而上,广泛征求师生、家长及社会有关部门的意见,本着公开、民主、透明的原则进行评选。

(二)德育创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中小学、幼儿园按附件1分配名额,申报德育创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在规定的时间上报区教体局教育科。

(三)优秀班级和优秀学习小组

各单位按照优秀班级和优秀学习小组评选的原则,细化本学校的评选标准。每所中学和1000人以上的小学各申报2个优秀班级和2个优秀学习小组,1000人以下的小学申报1个优秀班级和1个优秀学习小组。

四、有关要求

(一)从2016年起,“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德育工作先进个人”统一更名为“德育创新先进集体”、“德育创新先进个人”。因此,评选时必须注重评选对象在德育内容、方式等方面的创新。上报的申报(审批)表要填写创新方面的做法,不再填写常规性内容。“先进集体”另须上报不超过2000字的文字材料,上报文字材料必须是德育建设方面实实在在的创新做法,并且实效明显。2016年3月份,将据此材料对先进集体进行复查评估。

(二)各单位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使评选工作成为总结经验、宣传典型、推动德育工作创新发展,提高德育工作水平的过程,评选中要吸收各方面代表参加,广泛听取意见,切实做到优中选优。

(三)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评选,不得突破分配的名额。

(四)各单位于2016年1月21日前,将《上街区德育创新先进集体申报表》(附件2)、《上街区德育创新先进个人审批表》(附件3)、《上街区普通中小学优秀班级申报表》(附件4)和《上街区普通中小学优秀学习小组申报表》(附件5),一式一份,以纸质的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上报教育科,逾期不交者,视为弃权。

 

附件:1.上街区德育创新先进集体、个人名额分配表

           2.上街区中小学德育创新先进集体申报表

           3.上街区中小学德育创新先进个人申报表

           4.上街区普通中小学优秀班级申报表

           5.上街区普通中小学优秀学习小组申报表 

2016年1月7日 

(联系人:时代老师  联系电话:6892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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