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83601/2016-00037
  • 上街区司法局
  • 半年,总结,打算
  • 2016-07-12
  • 2016-07-12
2016年上街区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打算

2016年上半年,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法治宣传、法治保障的职能优势,扎实开展人民调解、法治建设、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工作,为维护全区社会大局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工作,促进法治上街建设

(一)开展“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

积极筹划,认真组织,充分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1月20日,在中心路街道办事处举办百人法治大讲堂活动。1月27日,郑州市上街区人武部联合民政局、司法局举行了“军民携手·共筑长城”征兵宣传暨2016年春节为上街军属“送温暖”活动。1月29日,上街区司法局组织律师到工人村社区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婚姻法知识讲座”。1月29日,联合区文化馆将法治宣传工作与传统民俗节庆相结合,开展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扎实推进依法治理”为主题的法治春联进万家活动。2月22日,在工业路社区、通航社区、朱寨社区以“猜法治灯谜、学法律知识、闹欢乐元宵”为内容开展“法律服务进基层·法治灯谜闹元宵”居民联谊活动。2月23日,积极组织法律援助工作者在亚星盛世广场开展“三八”妇女节普法宣传活动。3月4日,深入矿山办事处开展义务法律宣传和法律咨询等志愿服务活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积极搭建法治宣传教育平台,扎实宣传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3月23日,在昌盛社区组织开展了一次“送法进社区,帮扶解民忧”法律咨询进社区活动。累计开展宣传活动6场,巡回讲课3场,发放各种宣传资料10000份,悬挂宣传条幅40余条,全区法治宣传阵地得到充分利用。

(二)长效推进公共文明素养提升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按照“统筹协调、分步推进、长效常态”整体思路,扎实推进全区公共文明素养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召开上街区公共文明素养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印发《关于落实上街区公共文明素养提升法治宣传教育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印发2016年上街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上街区“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办法(暂行)》等文件,制定《上街区依法治区办公室公共文明素养提升行动专项工作考核细则》,以完成工作任务为准绳,细化各成员单位的工作任务,做好对各成员单位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工作。活动期间,共在我区亚星广场、桃源社区、汇才街社区等社区(广场)深入开展普法讲师团巡回宣讲活动6场,其他形式的主题宣传活动5场。

(三)开展形式多样的主体宣传活动

1.联合区妇联开展“心暖万家”关爱困难群众法律帮扶暨“法进万家”普法大讲堂巡讲活动。以《反家庭暴力法》为主要内容,以关爱妇女儿童为重点,在我区通航社区、东方社区、商业街社区开展11场巡回讲课。活动现场,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结合实际案例,向现场群众讲解了《反家庭暴力法》的重要意义、维权对象、维权范围、维权手段等内容,积极向群众宣传法律援助在反家暴、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方面的积极作用。通过咨询互动、有奖问答、发放便民服务卡等形式,加深群众对法律条文的认识,加强对法律规定应用于实践的能力。

2.值端午节到来之际,上街区司法局组织司法所深入社区开展“粽香飘千户 法律进万家”慰问活动,通过包粽子、有奖竞猜法律知识、走访慰问等形式,与社区居民共度传统节日。活动期间,司法所工作人员与社区居委会将普法宣传与传统节日相结合,寓教于乐,使社区广大居民由原来的被动教育变为感兴趣、有动力的主动学习,将节日气氛送到困难群众家中,既传承传统节日习俗,又赋予节日新时期新知识新要求,积极传播法治理念,营造新时期社区文化氛围。

3.扎实开展“双提升”工作。一是做实“一个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政府网站等媒体,积极选送推荐司法行政新闻信息;通过集中宣传活动,深入开展“法律六进”;利用辖区电子阅报栏和平安建设播报站等综治宣传平台,发布普法活动信息,收集群众意见建议。二是把握“两个重点”。以矛盾排查、普法为抓手,发动民调员通过发放宣传单、便民服务卡,着重加强青少年、无业人员等群体的普法教育工作,向社会发一封公开信,详细介绍司法部门职能,提高社会大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晓率,增加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三是强化“三种能力”。强化实干能力建设,继续推行公开服务承诺制,完善和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点等示范服务窗口建设。强化调研能力建设,组织开展公众安全感调查,开展大回访活动,上门入户访民情、听民声、察民意、解民忧。强化创新能力建设,完善奖惩措施,挖掘基层宣传力量,促使公众安全感满意度提升。

二、深化人民调解工作,筑牢首道防线

(一)深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和示范化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

2016年上街区司法局在原有4个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基础上,将新安路司法所列为2016年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单位,司法局根据新安路司法所的具体情况,对其组织机构、管理体制、队伍建设、业务工作、设施装备、所务管理等规范化建设方面提出具体要求。新安路司法所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落实,其中组织机构、管理体制、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等软件设施已经按照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标准准备到位,下季度将对所务管理和硬件设施进行规范,迎接省厅市局的检查验收。

(二)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化纠纷活动  

以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目标,以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为着力点,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作用。截止今年5月底,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572起,调解成功率达99%,没有发生一起民转刑案件,为促进上街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一是积极组织广大人民调解员采取月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类矛盾纠纷和苗头性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拉网式大排查。根据矛盾纠纷的不同类型、化解的难易程度、可能造成的社会影响和后果的严重程度,认真制定方案,及时进行调解。二是积极加强与法院、公安和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整合力量,形成合力,不断完善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衔接配合的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三是通过“十佳精品民调案例”、“最美人民调解员”、“我的调解故事”等评选活动,充分调动人民调解员的积极性,提高人民调解案件质量和全体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四是在人民调解员日常工作中,从过去强调注重人民调解案件的结果到强调案件过程以及方式方法上,严格按照调解工作原则和制度,对人民调解卷宗进行重点规范。

(三)扎实基层法务工作

我区现有峡窝、工业、148、中心4家注册法律服务所,河南华威和九嘉2家律师事务所,注册法律服务工作者18人,注册律师11名。上半年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律师所共担任我区企事业单位法律服务顾问10家。截至目前,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共开展法治宣传3次,免费咨询150次,发放宣传页500余份。

(四)强化特殊人群管理工作

一是安置帮教工作平稳推进。2016年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在原有矿山和华中建基2个安置帮教基地的基础上,以创建新的安置帮教基地为重点,帮助刑释解教人员重新就业,融入社会,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重新犯罪。截止6月底,我区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12人,落实安置帮教措施12人,其中1名空挂户,没有重新犯罪。二是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有序。严格履行执法程序,正确使用执法文书格式,加强和规范衔接、监督管理和教育矫正行为,堵塞管理漏洞,消除工作盲区,避免出现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采取日常监督与集中检查、自查与上级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社区矫正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截止目前我区社区服刑人员35名,全部实行信息化管理,通过手机定位进行实时跟踪。

四、紧紧围绕服务民生,法律服务取得新进展

(一)法律援助工作

紧紧围绕市法律援助中心、区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围绕区司法局的目标管理办法开展工作,力争超额完成务各项目标任务。截至目前,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57件,法律咨询1110人次,挽回经济损失128.77万余元。

1.狠抓案件质量。加强法律援助案件监督管理,确保援助案件质量。探索建立法律援助案件“全程跟踪、旁听庭审、电话回访、质量评估”制度。上半年旁听庭审援助案件52次,占全年案件数量的33%。全年旁听庭审援助案件数量力争达到50%,电话回访案件数量力争达到90%。

2.完善便民服务机制。进一步落实刑事法律援助规定,开展刑事速裁案件的办理工作。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联系,全面实施刑事案件侦查、起诉、审判全过程法律援助。

3.突出援助对象。将农民工列为法律援助重点对象,与人社、信访部门建立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工作机制,积极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工伤等法律援助工作。

4.加强基层站点建设。进一步完善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发挥法律援助工作站在案件初审的作用,加强区人民法院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室作用,引导法律援助工作站开展非诉法律援助工作。

5.强化援助宣传。加大宣传力度,定期不定期深入村(社区)、学校、工地等开展各类宣传活动,继续坚持法律援助信息报送制度,提高群众法律援助知晓率。截至目前,共组织开展各类法律宣传活动20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2月27日晚上8点,郑州市时政频道<一套>播出《上街区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工作开展情况》。

(二)公证工作

截止今年6月底,上街公证处共办结民事公证294件,经济公证6件,为老弱病残人员预约或上门服务及减免收费17起,无一起投诉案件发生。

1.拓展公证服务,推动公证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围绕上街区建设,继续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各级党委、政府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提供法律咨询,为产业聚集区、土地征收征用、通航发展、新型城镇化建设、生态建设等方面的涉法涉诉问题提供法律服务,为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防范化解经营风险、转型升级、兼并重组提供法律服务。二是抓好向社会公开承诺“建立公证办证绿色通道,为残疾人、老年人等当事人优先服务,并对年老、残疾、危重病人实行预约服务或派公证员上门服务”的实事落实,进一步提高为民服务水平。

2.加强公证机构规范化建设,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一是规范办公场所和硬件设施建设。上街公证处在基础硬件配置上又增加了照相机、录音笔等设施,进一步提高了办证效率。二是规范内部运行机制。严格落实执业管理的各项标准要求,健全公证机构规章制度,将规章制度、办证流程、收费标准、执业监督等内容公示上墙;对公证人员实行公证质量考核,杜绝违规办证。三是规范窗口服务形象。要求公证人员统一着装、挂牌上岗,接待群众要达到“上心、细心、耐心、放心”服务标准,树立良好的公证窗口服务形象。四是积极开展公证队伍建设。坚持每周一次学习日制度,组织公证人员重点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素质。结合省政法系统开展的技能培训制度、岗位练兵制度和作风制度,组织公证人员认真学习,提高认识,不断增强队伍的整体素质。

3.进一步强化执业监管,提高公证质量。一是提高公证工作质量,严格按照《公证法》和《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各公证员的业务开展、办证质量、公证员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业务收费、财务管理和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的审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二是深化检查,严格把好公证质量关。每月开展公证法律服务质量检查活动,通过回访当事人、自查、互查案卷等多种途径,全面检查公证卷宗质量和执业行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纠正有瑕疵公证文书。积极配合省厅6月份开展的公证质量检查活动,查找自身的不足,并会在以后的工作中及时改正。

4.切实加强领导,提高公证管理水平。一是认真研究解决公证工作改革发展中的重要问题。配齐配强公证管理干部和公证处领导班子,全力支持他们依法履行职责。二是加快推进公证管理工作信息化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完善公证工作,进一步普及使用公证业务自动办公软件,定期进行培训,使每个公证员都能熟悉公证业务软件,使用电脑办证,自动化办证率达到80﹪以上。

五、存在问题及产生原因    

1.法治宣传教育方式虽然运用了新载体、新媒体、新阵地,但是,由于创新思维不够、新事物接触有限,在对新载体的使用方面创新力度不够、运用方式传统化;由于人员知识结构单一、专业技术水平欠缺,在对新媒体的运用方面技术水平跟进不足、宣传效果有限;由于涉及部门多、所需人力物力投入较大,普法经费保障不足等问题,在对新阵地的建设方面难以有更高标准的建设项目。

2.社区矫正机构建设、硬件设施、人员配置等需要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配置不足,组织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社区服务力量明显不足,且社区服务只是社区矫正系统工作中的一部分,还需要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思想教育、制定矫正方案、走访、奖惩考核等一系列监督管理措施。

3.法律援助、公证业务需要进一步加强人才引进,加强业务专业性,推进行业职业化。近年来,法律援助工作标准有着从数量到质量的转变,目前我区由于执业律师较少、法律援助案件补助标准较低,可指派、代理的援助律师人数不能够满足日益增长的群众需求。公证执业需要通过司法考试的专业人员,由于系统内部提升学习机制不够健全,依靠政策向外招引人才力度不够,致使我区目前现有执业人员数量不足。

六、下半年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们将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区十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改革创新、求真务实。

(一)以“法律六进”为抓手,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以“七五”启动为基点,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推进法治上街创建活动,加快依法治区进程。着力发挥“普法讲师团”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要在教育针对性上有新突破;着力加强法治阵地建设,打造全区法治文化氛围;着力突出法治文化建设,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渗透力和影响力;着力在满足群众需求上有新突破,在突出重点上有新突破,在提升效果上有新突破。

(二)以主题活动为带动,夯实基层司法行政工作

强化业务融入,深入推进法律服务、平安建设等主题活动,完善社区矫正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全区社区矫正监管教育规范化活动,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和水平;开展人民调解培训,确保人民调解案件质量不断提升;规范化村(居)调委会建设覆盖面不断扩大,持续深化平安上街建设。人民调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率保持95%以上,不发生民转刑案件;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三)以提高知晓率为重点,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法律援助工作,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村,使更多的弱势群体了解法律援助,适当放宽援助条件,降低援助门槛,力争完成全年责任目标。加强与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联系,扩大援助案件案源。规范内部管理,规范援助案件受理制度,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加强援助案件监管,实施案件办理全程跟踪监督、质量评估机制,提高案件办理质量。

(四)以诚信建设为主线,提高公证的公信力和影响力

加强公证队伍建设、质量建设,强化管理,建立健全公证诚信体系。进一步加强公证档案管理,公证执业行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优化服务,开展便民利民活动。为困难群众开辟绿色通道,开通公证服务热线电话,方便群众公证法律咨询,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为当事人提供方便。对烈属、伤残军人、孤寡老人、社会救助人员、特困企业等申办公证的,实行减免收费,上门服务,努力为上街区发展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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