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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5-17
  • 2017-05-31
中共郑州市上街风区济源路街道工作委员会 关于印发《上街区济源路街道开展扶贫领域和群众反映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 知

各科室、社区:

      现将《上街区济源路街道开展扶贫领域和群众反映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郑州市上街区济源路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7年5月17日


上街区济源路街道开展扶贫领域和群众反映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市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十届区纪委二次全会工作部署,根据上纪(2017)15号文件要求,在辖区范围内开展扶贫领域和群众反映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在2016年开展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基础上,针对扶贫领域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信访举报,认真查找存在问题,并严肃查处一批涉及专项整治内容的违纪案件,同时,深入分析问题形成的原因,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通过惩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

      二、整治内容

      突出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严肃查处虚报冒领、贪污侵占、优亲厚友、执法不公、欺压百姓的行为,重点向基层倾斜,着力整治和解决以下三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资产资金管理方面。骗取套取、贪污侵占、挪用、私分支农惠农、扶贫等专项资金、村组(居委会)集体资财;违反财务管理规定坐收坐支,私存侵吞私分公款,乱发补贴;私自出租、发包、出售、处置集体资产,借出租、变卖集体资产之机为个人谋利;在土地征用、集体资产处置等事项中串通企业或个人,以权谋私,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

      (二)事项办理方面。一是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加重群众负担;违反有关规定扣留、收缴群众款物或者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或者违反有关规定拖欠群众钱物;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反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干涉群众生产经营自主权,致使群众财产遭受较大损失等问题;二是不经“四议两公开一监督”等程序决策、实施重大事务和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事宜,监委会形同虚设;不按照规定公开党务、政务等,侵犯群众知情权等问题。三是在土地征收流转、低保户认定、发展党员、户口回迁、安置房分配、涉农补贴发放等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或其他事项中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显失公平等问题。

      (三)工作作风方面。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刁难群众、吃拿卡要;对符合政策的群众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损害党群干群关系;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依照政策或者有关规定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等问题。

       三、方法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时间为6个月,自2017年5月初开始,至11月初结束,分为四个阶段推进,各环节可交叉进行。

      (一)自查自纠。各科室、社区要集中开展自查整改,紧紧围绕治理内容,排查存在的问题,针对不同岗位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抓好整改落实,写出整改报告。自查自纠工作应于6月中旬前完成。 

      (二)监督检查。街道纪工委将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促指导,采取走访群众、明察暗访、发放问卷等多种方式进行检查。

      (三)案件查办。街道纪工委要强化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广泛收集社会舆情、群众意见建议及信访举报。对于区纪委陆续交办的涉及专项整治内容的       信访举报件,运用“四种形态”分类进行处置。同时,要切实落实实名举报人反馈工作相关规定,对匿名但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办理结果。

      (四)建章立制。围绕基层权力运行、财务公开、切实落实监督、避免形成“微腐败”等问题进行专项调研,并在9月底前形成高质量的专项整治活动报告报区纪委。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科室、社区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对本单位发生的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严格责任,运用有力措施抓好落实。

      (二)注重质量,突出查处。突出解决问题、群众满意,正确运用“四种形态”,准确作出处理。对于发现的问题线索要严肃查处,特别是对于区纪委交办件,要优先安排部署,优先调查核实。对于反映问题不实或者按照现行政策确实无法解决的,要向群众讲清政策、说明情况,做好群众思想工作。

      (三)严肃纪律,明确责任。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过程中,有问题应发现没发现、整改不到位的,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长期得不到遏制和解决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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