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83628/2017-00167
  • 上街区济源路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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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10-31
  • 2017-10-31
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大检查活动通知

各社区: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6〕121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郑政办文〔2016〕94号)文件精神,根据《郑州市清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大检查活动的通知》(郑农民工资组〔2016〕1号)要求,为有效推动我区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大检查活动,并成立济源路街道办事处农民工工资支付清查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张海涛

常务副组长:吴向峰

副组长:周志新  孙 鑫  马 超

成  员:宋景红  王世军  吴勤勤  吴云萍  吴 云  王森林  陈柯英  张 莉  付银枝  张元春  时显平

办事处农民工工资支付清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劳动保障所,宋景红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联系电话:0371-68110673.

一、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市政、交通等建设施工企业,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施工企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二) 检查内容: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作情况;农民工工资支付台账建立情况;遵守郑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及依法支付加班费情况;落实建设领域实名制用工和工资支付“一卡通”办理情况;是否存在涉嫌拒不支付劳动者报酬违法犯罪行为等情况。

二、检查方法及步骤

专项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是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10月25日至11月15日)。采用多种有效形式,围绕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有关政策法规,重点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中发〔2015〕10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6〕121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郑政办文〔2016〕94号)等文件精神,广泛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等法律法规,切实增强用人单位依法用工意识,提高广大劳动者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确保农民工能够按时足额拿到工资报酬。同时,要求企业对2017年工资支付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主动进行整改。

二是执法检查阶段(2017年11月16日至2018年春节前)。各社区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集中力量,对各自辖区建筑施工、餐饮服务、门店、小作坊个体工商户等各类用人单位开展排查。

三是分析总结阶段(2018年2月22日至2月26日)。各社区要认真分析总结本次专项检查活动的开展情况,针对辖区内劳动用工特点和工资支付情况,列明所采取的工作措施和取得成效。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要提出合理化解决对策和建议,并及时将专项检查书面总结报区济办劳动保障所。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社区要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清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精心安排并切实组织好此次专项检查活动。

(二)集中力量,严格执法。要集中执法力量,集中精力开展好这次专项检查活动,彻底摸清辖区内劳动用工特别是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对存在问题的用工单位,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发现的重大欠薪隐患和群体性突发事件,要及时进行上报;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违法案件,要依法从重处理;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犯罪行为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置。

(三)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各社区要进一步完善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欠薪处置预案,对因欠薪引起的重大群体事件,各社区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有效控制现场秩序,及时了解欠薪情况,按照应急预案的安排部署,做好欠薪问题的处置工作,确保事件不升级、矛盾不激化、事态不扩大。对采用非法手段讨薪或以拖欠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构成违法治安管理行为的,要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强督导,严格问责。济办清欠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此次专项检查活动开展情况实行督查检查。重点督查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台账制度落实、专项检查活动开展、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情况。督查以明察暗访的形式进行,对工作组织不到位、监管责任不落实、工作进展缓慢、欠薪处理不力的社区,进行通报批评,情况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五)认真做好活动总结和排查检查情况报送工作。各社区要认真做好专项检查活动开展情况上报工作,专项检查执法检查阶段各单位每周三下午17:00点前将每周检查情况(包括检查用人单位户数、拖欠工资情况、处理情况等)上报至济源路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所。

主办单位: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中心路132号 邮编:45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