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赵东成(上街区许昌路西段)
案 由:赵东成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从事医疗口腔诊疗活动案
处罚文号:郑上卫医告 【2019】003
结案日期:2019.4.8
处理依据: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做出处罚
查处结果:
1、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1000)
2、立即停止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