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83214/2019-00999
  • 上街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通知公告
  • 2019-05-20
  • 2019-05-20
  • 2019-05-20
关于上街区打击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 承包违法行为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上住建〔2019〕42号

 

 

郑州市上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上街区打击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

承包违法行为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

通    知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 号) 及《河南省打击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专项治理行动方案》(豫建建〔2019〕29 号)和(郑建文{2019}69号)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全市打击建筑工程施工发包违法行为专项治理行动方案通知的规定,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切实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活动,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建筑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不仅严重扰乱建筑市场秩序,影响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还极易引发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诸多问题。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树立底线思维意识,将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

《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等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上,真正做到“两个维护”,坚决纠正查处不力、执法不严、处罚偏软等现象,保持对建筑市场违法行为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努力营造诚信经营的良好营商环境。

二、主要目标

通过开展打击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专项治理行动,构建“源头防控、保持高压、凡违必打、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有效遏制建筑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使全市建筑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主要参与方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三、治理范围

全区范围内依法纳入各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监管的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及其参建各方主体。治理重点为:经查实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且拒不支付的工程项目;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工程项目;投诉、举报存在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工程项目;因存在其他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可能造成重大质量安全隐患或其他严重不良影响的工程项目。

四、治理内容

(一)对项目建设单位

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以下问题:

1.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

2.应当招标未招标或未按照法定招标程序发包;

3.设置不合理的招标投标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4.将一个单位工程的施工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

5.工程款、劳务费未按照合同约定拨付给施工企业。

(二)对项目的承包单位(包括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和专业分包单位)

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以下问题:

1.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包括母公司承接建筑工程后将所承接工程交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施工的情形)或个人施工;

2.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

3.未按规定或合同约定派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或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中一人及以上未与本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且没有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或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又不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相应证明;

4.合同约定由承包单位负责采购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工程设备或租赁的施工机械设备,由其他单位或个人采购、租赁,或施工单位不能提供有关采购、租赁合同及发票等证明,又不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相应证明;

5.专业作业承包人承包的范围是承包单位承包的全部工程,专业作业承包人计取的是除上缴给承包单位“管理费”之外的全部工程价款;

6.承包单位通过采取合作、联营、个人承包等形式或名义,直接或变相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

7.专业工程的发包单位不是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但建设单位依约作为发包单位的除外;

8.专业作业的发包单位不是该工程承包单位;

9.施工合同主体之间没有工程款收付关系,或者承包单位收到款项后又将款项转拨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又不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材料证明;

10.两个以上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承包工程,在联合体分工协议中约定或者在项目实际实施过程中,联合体一方不进行施工也未对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并且向联合体其他方收取管理费或者其他类似费用;

11.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分包给个人;

12.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

13.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施工总承包合同范围内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钢结构工程除外;

14.专业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专业工程中非劳务作业部分再分包;

15.专业作业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劳务再分包;

16.专业作业承包人除计取劳务作业费用外,还计取主要建筑材料款和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主要周转材料费用。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9年3月至4月底)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区建设局负责对本地监管范围内的项目及参建主体的宣传贯彻。要结合实际,建立工作机构,进一步细化方案,明确职责分工。通过各种渠道进行宣传动员,组织开展《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宣贯活动,进一步安排部署专项治理行动,做到监管项目及参建主体“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全面展开。

区住建局负责牵头组织全市建筑工程专项治理活动,并对所监管的项目做好宣传贯彻,对重点项目进行专项治理。法制科:负责宣传资料的印制;建筑业市场管理处(以下简称“建管科”):利用劳务市场监管等时机将宣传内容发放到施工现场;负责招投标项目及招投标各方主体的宣传贯彻;质监站:组织质量监督部门,利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等方式进行宣传贯彻。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9年5月底前)

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包括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和专业分包单位)要对照《郑州市打击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专项治理行动自查表》(附件1包含附件1-1,附件1-2),依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进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送住建局。

区住建局负责组织本地治理范围内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包括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和专业分包单位)进行自查,并根据自查情况,督促存在问题的项目及责任主体立即整改。

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包括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和专业分包单位)应将《郑州市打击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专项治理行动自查表》

(附件1包含附件1-1,附件1-2)纸质版加盖公章公章后于 4月底报送至区住建局建管科101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qk101@126.com。

(三)排查治理阶段(2019年5月至11月底)

区住建局将对排查的项目建立台账,排查中发现的问题,需整改的,要跟踪督促,确保整改落实到位;涉嫌存在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要及时移交上街区有行政处罚权的部门立案查处。根据排查情况填写《郑州市打击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专项治理行动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郑州市打击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专项治理行动问题线索及处理情况汇总表》(附件3),并于每月1日前将汇总表报送市建设局建管处。从6月份起,结合省住建厅的通报情况,每月对各县(市)、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建管科牵头组织各相关处室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对建设单位违法发包行为的的整治及投诉受理工作,组织对已完工项目的举报投诉受理工作,向郑州市城乡建设局报送相关资料;质监站、安监站,负责对在建工程的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的排查及整治工作;法制办负责建筑工程违法行为的移交工作。各相关处室应及时将查处情况报送建管科,建管科及时处理并填写《上街区打击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专项治理行动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上街区打击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专项治理行动问题线索及处理情况汇总表》(附件3),将汇总表每月按时报送郑州市城乡建设局。

(四)总结推广阶段(2019年12月)

区住建局对上街区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提炼工作亮点,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年度工作总结同11月份工作开展情况一并于12月1日前报市建设局建管科。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住建局各科室要高度重视专项治理行动,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统筹监管力量,精心组织安排,确保专项治理行动落到实处。为更好地开展此项工作,成立由区住建局局长程建辉为组长,区住建局副局长杨红宝、区住建局纪检室主任安洪涛、区住建局副局长朱可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建管科,联系电话68000076,68923116。

(二)严格监督检查。区住建局建管科、质监站、安监站、法制办等科室要加强对所辖项目的监督指导,确保辖区治理范围内的工程项目全覆盖。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工作台账,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该整改的整改、该立案的立 案、该处罚的处罚,决不姑息迁就。对工作开展不力的相关科室及自查自纠过程中敷衍了事、拒不整改存在问题、拒不接受处罚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市建设局将追究相关责任。

(三)强化社会监督。区住建局将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实施方案、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对投诉举报事项要建立台账,认真核查,限时督办,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投诉人。

投诉举报电话及邮箱:

投诉举报电话:68922461,68922726

邮        箱:sjqjsj@126.com

 

附件:1.郑州市打击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专项治理行动自查表

2.郑州市打击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专项治理行动检查情况汇总表

3.郑州市打击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专项治理行动发现问题线索及查处情况汇总表

 

 

 

 

 

2019年5月20日

 


 

郑州市上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9年5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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