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83628/2016-00068
  • 上街区济源路街道办事处
  • 通知,整改,工作方案
  • 2016-06-13
  • 2016-06-30
关于印发济源路街道办事处全面清理整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的

济源路街道办事处

全面清理整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

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整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6〕33号)及《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整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16〕65号)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6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辖区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任务。通过深入开展清理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实现建设项目环保手续完备、证件齐全、达标排放、环境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属地为主,全面清理。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对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做好清理整改工作。

(二)边排查边整改的原则。各社区要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要按照本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好自查自纠工作,城管科要及时和有关单位进行沟通,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督导。

三、组织机构

经研究,决定成立济源路街道办事处全面清理整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领导小组,现将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张海涛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陈瑞霞   办事处副主任

时俊峰   街道武装部长

成  员:陈亚鹏   街道城管科科长

吴云萍   三湾街社区主任

王森林   新兴街社区主任

吴  云   淮北社区主任

张元春   中安街社区主任

付银芝   新华街社区主任

吴勤勤   商业街社区主任

陈柯英   东方社区主任

张  莉   金华社区主任

时显平   夏侯社区主任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管科,由陈亚鹏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68928959 。

四、清理整改范围

辖区所有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主要包括:一是未批先建,即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包含建成并投产的);二是批建不符,即项目在建设、运行过程中不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

五、工作步骤

(一)核查核实阶段(2015年4月1日-5月20日)。各社区要通过各种形式,深入开展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排查,摸清辖区内的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总数,制定工作方案,建立环境保护违法违规项目台账。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台账及初步清理意见在2016年5月15日前报城管科备案(sjqjylcgk@126.com)。

(二)清理整改阶段(2016年6月1日-10月30日)。各社区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对应当关停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依法予以关停;对应当进行整改的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积极整改;对完善类项目督促企业完成环保手续办理。根据清理整改方案明确的任务清单和进度计划表,强化督导落实,建立通报制度,督促企业按时完成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任务。

(三)总结阶段(2016年11月1日至12月15日)。各社区在清理整改阶段完成后,要开展回头看,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形成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工作总结,于2016年12月15日前书面报告报城管科。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对清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社区明确任务分工,责任到岗到人,要充分认识到开展清理整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的意义,认真制定实施方案,确定联系人。

(二)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环保专项行动,及时报道有关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进一步提高公众和企业对这项工作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同时组织企事业单位切实做好自查申报。

(三)密切配合落实

各社区在排查工作中出现的疑问或难以界定的,将问题报城管科,由城管科进行汇总及时跟相关部门沟通。对清理整改工作进行指导,并对清理出的违法项目产业政策进行界定。

(四)加强责任追究

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工作的督导,及时掌握进度,加强督促指导,促进清理工作有效开展。并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清理整改工作不认真、任务不落实及包庇环境违法行为的,对相关责任社区进行通报。

 

主办单位: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中心路132号 邮编:45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