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做好卫生城市管理工作,切实督促各级部门“全城清洁”行动的落实,保障督查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得到妥善解决。经研究,决定进一步规范“全城清洁”行动督查督导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督查范围
全镇范围
二、督查内容
(一)每周二、周五上午“全城清洁”行动的贯彻落实情况
主要包括:居民区楼院内地面清扫保洁、垃圾积存、垃圾收集容器和垃圾运输车辆的整治工作;楼院内公共设施和绿化隔离带等集尘浮尘、护栏下和道牙石周边泥土、下水道的淤泥清洗、清理工作;楼宇立面清洗和楼顶保洁、住宅小区阳台、楼顶集尘、清洗和清理工作。此项工作由镇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督导、安排。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城中村等区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混合垃圾清理、各类卫生死角、盲点、乱扯乱挂、乱贴乱画(小广告)的整治工作;此项工作由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和环境保护办公室负责督导、安排。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二)发挥发动专业队伍
由村镇办牵头,组织专业保洁队伍,对道路进行清扫、保洁。
责任单位: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和环境保护办公室
三、重点问题督办及自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主要包括:市民投诉反映问题的落实情况;《“全城清洁”行动督办通知书》所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各责任单位针对工作重点区域、自查自纠、问题台账销号情况等。
牵头单位: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和环境保护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经研究,成立郑州市“全城清洁”行动督查督导领导小组。
组 长:陈 勇 镇长
副 组长:张俊勇 副镇长
时 洋 副镇长
成 员:张 浩 镇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赵定胜 镇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和环境保护
办公室主任
(二)强化考核 “全城清洁”行动纳入卫生城市长效管理红(黑)旗考核评比,对落实不力、行动滞后、问题反复、屡督不改、影响全镇工作大局的相关单位,予以扣分,情节严重的直接评为“黑旗”单位。
(三)责任追究
对查实的垃圾积存、保洁不到位、垃圾清运车辆不规范、垃圾收集容器破损、私设垃圾场等问题,由镇财政所对村实行财政扣款,并由镇纪委对所属责任单位的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201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