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83492/2020-01007
  • 上街区人民政府
  • 公示
  • 2020-06-18
  • 2020-06-18
  • 通知
  • 上政文〔2020〕64号
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上街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峡窝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健康上街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0年6月18日


健康上街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推进健康上街行动,依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关于印发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的通知》(国健推委发〔2019〕1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中原行动的实施意见》(豫政〔2019〕26号)以及《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郑州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文〔2020〕59号),结合上街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及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改革创新,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强化政府、社会、个人责任,加快推动卫生健康工作理念、服务方式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建立健全健康教育体系,普及健康知识,引导群众树立正确健康观,加强早期干预,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活方式、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延长健康寿命,为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建设健康上街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目标

到2022年,健康促进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全民健康素养水平稳步提高,健康生活方式加快推广,重大慢性病发病率上升趋势得到遏制,重点传染病、严重精神障碍、地方病、职业病得到有效防控,致残和死亡风险逐步降低,重点人群健康状况显著改善,大健康管理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健康管理能力达到先进地区水平,人均预期寿命等居民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国家中心城市平均水平。

到2030年,全民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基本普及,居民主要健康影响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因重大慢性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明显降低,人均健康预期寿命得到较大提高,居民主要健康指标优于国家中心城市平均水平,健康公平基本实现。

三、重大行动

(一)健康促进行动

建立并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和科普资源库,打造健康教育平台。构建全媒体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普及维护健康的知识与技能。区级媒体开办公益性健康科普栏目。定期向市民发放实用性强的健康支持性工具。建立健全健康管理体系。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健康管理队伍。全面建设健康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健康档案的有效利用,定期发布市民健康管理风险分析与评估报告。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促进与教育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医保支付政策,鼓励基层医疗机构和家庭签约医生团队开展健康管理服务。把《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纳入大、中、小学校健康教育。到2022年和2030年,全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分别不低于25%和36%;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分别达到85%以上和90%以上,完成健康促进区建设。学校、机关等健康管理服务覆盖率逐年提升。(区卫健委牵头,区委宣传部、区委编办、文广旅体局、市场监管局、医保局、科工信局、人社局、住建局〔交通局〕、总工会、团区委、妇联、科协分工负责)

(二)合理膳食行动

全面实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7〕60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国民营养计划实施方案(2018—2030年)的通知》(豫政办〔2018〕70号)。针对一般人群、特定人群和家庭,聚焦食堂、餐厅等场所,因地制宜开展营养和膳食指导。鼓励全社会参与减盐、减油、减糖行动。在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医院等集体供餐单位配备营养师。开展示范健康食堂和健康餐厅创建活动。实施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达标工程。发展营养导向型农业和食品加工业。到2022年和2030年,成人肥胖增长率持续减缓,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分别低于5%和4.5%,分别优于全国平均水平,领先全省水平。(区卫健委牵头,区教育局、司法局、民政局、财政局、农委、市场监管局、科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全民健身行动

推进全民健身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科学规划和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力争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先进城市水平,实现“10分钟健身圈”全覆盖。着力构建市、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四级群众身边的全民健身设施网络,推行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加强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普及国民体质监测和科学健身指导服务,鼓励将国民体质测定纳入健康体检项目,推动形成“体医结合”的疾病管理和健康服务模式,构建运动伤病预防治疗与急救体系。到2022年和2030年,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分别不少于92.3%和92.5%;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分别达到42%及以上和45%及以上;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分别不少于3.2名和3.5名。(区文广旅体局牵头,区发改委、教育局、资源规划局、农委、城管局、住建局〔交通局〕、卫健委、财政局、总工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控烟行动

广泛宣传吸烟和二手烟暴露的严重危害。领导干部、医务人员和教师发挥控烟引领作用,积极推进无烟机关、无烟医院和无烟学校等无烟环境建设,将控制吸烟工作纳入文明单位考评内容。加强青少年控烟工作,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强化公共场所控烟和烟草广告监督执法。逐步完善戒烟服务体系。建立烟草监测评估机制。到2022年和2030年,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分别达到45%及以上和100%。(区卫健委牵头,区委宣传部〔文明办〕、事管局、烟草局、市场监管局、教育局、科工信局、发改委、司法局、财政局、住建局〔交通局〕、团区委、妇联、文广旅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心理健康促进行动

广泛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治疗、危机干预等服务,引导公众科学缓解压力,正确认识和应对常见精神障碍及心理行为问题。设立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完善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网络。支持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能力建设,完善人事薪酬分配制度。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和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落实部门协作责任,将精神心理疾病发病状况及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监测纳入卫生健康监测体系。逐步提升精神障碍患者医疗保障和救治救助水平。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分别达到22%和35%,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趋势减缓。(区卫健委牵头,区委政法委、宣传部〔文明办〕、公安局、民政局、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文广旅体局、医保局、残联、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健康环境促进行动

坚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健康城市、健康乡村、健康细胞工程建设。加大环境与健康相关的防护和应对知识宣传力度,逐步建立环境与健康的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控制环境污染相关疾病,提升居民环境与健康素养水平。深入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加强公共安全、基础设施以及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合理规划和建设应急避难场所。组织实施交通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加大饮用水工程设施投入、管理和维护,保障饮用水安全。到2022年,居民饮用水水质达标情况明显改善,并持续改善,优于全国平均水平,领先全省水平。(区卫健委牵头,区财政局、教育局、民政局、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上街分局、住建局〔交通局〕、城管局、农委、市场监管局、发改委、科工信局、文广旅体局、应急局、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妇幼健康促进行动

实施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提升计划,按照标准化公立妇幼保健院(所)标准,加强妇幼保健所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出生缺陷防治体系建设,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网络,提高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服务可及性。全面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逐步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范围。推进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保障能力建设,将影响孕产妇死亡的因素关口前移,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业务指导和监督工作,重视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均等化,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制定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意见,提高婴幼儿照护可及性。促进生殖健康,持续推进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加大儿科、产科、助产等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力度。到2022年和2030年,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4.1‰及以下和4.0‰及以下,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下降到10/10万及以下和9/10万及以下。(区卫健委牵头,区发改委、财政局、教育局、民政局、人社局、医保局、总工会、妇联、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

深化学校体育、健康教育教学改革,中小学校按规定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教育课程。修订完善健康学校标准,持续开展健康学校建设,规范做好无烟学校和健康学校创建工作。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把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对学校的绩效考核,结合学生年龄特点,以多种方式对学生健康知识进行考试考查,将体育纳入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开展各类儿童青少年体育活动。建立医疗卫生机构包片联系中小学校制度,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人员和设备要配备到位。建好义务教育学校食堂,保障师生在校用餐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对学校、托幼机构和校外培训机构教室的采光和照明达标情况以“双随机”方式抽检、记录并公布。实施网络游戏总量调控,限制未成年人上网时间。到2022年和2030年,全区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分别达到50%及以上和60%及以上,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整体水平显著提升。(区教育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发改委、科工信局、市场监管局、文广旅体局、卫健委、团区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职业健康保护行动

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认真开展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重点在矿山、冶金、化工等行业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加强职业病防治机构、技术支撑体系、监管体系建设和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能力。健全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监测和职业病报告网络,建立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大数据平台。加大尘肺病患者工伤保险保障力度。鼓励用人单位开展职工健康管理,强化健康企业建设,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到2022年,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实现明显下降,并持续下降。(区卫健委牵头,区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教育局、住建局〔交通局〕、科工信局、民政局、司法局、市场监管局、医保局、总工会、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老年健康促进行动

实施老年人心理健康预防和干预计划,加强对老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社区管理和康复治疗。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积极发展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安宁疗护中心等医疗机构,推动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老年医学科。发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作用,为老年人提供综合、连续、协同、规范的签约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探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逐步建立支持社区居家养老的政策体系。支持大学院校特别是职业院校设置医养康复照护相关专业或开设相关课程。制定老年人力资源开发利用专项规划。优化老年人住、行、医、养等环境,支持社区和居家适老化改造,在老旧小区增设和完善无障碍设施,营造安全、便利、舒适、无障碍的老年宜居环境,实现健康老龄化。到2022年,65〜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明显下降;65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明显下降。(区卫健委牵头,区委老干部局、区委编办、发改委、财政局、教育局、民政局、人社局、科工信局、住建局〔交通局〕、文广旅体局、医保局、退役军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

动员社会团体和医疗机构积极开展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心肺复苏等应急救护知识与技能。全面落实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加强高血压、高血糖、血脂异常的规范化管理。建立心脑血管疾病防治网络、急性胸痛协同救治网络,推进医院卒中中心、胸痛中心建设,推广心脑血管疾病防治适宜技术,提高院前急救、静脉溶栓、动脉取栓等应急处置能力。到2022年和2030年,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分别下降至209/10万及以下和187/10万及以下。(区卫健委牵头,区发改委、财政局、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癌症防治行动

积极预防癌症,推进早筛查、早诊断、早治疗,降低癌症发病率和死亡率,提高患者生存质量。制定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实施方案,有序扩大癌症筛查范围。完善肿瘤发病报告及死因登记等基础监测工作,开展癌症5年生存率监测和癌症高风险因素队列监测,定期对癌症患病率进行摸底调查。积极推广应用常见癌症诊疗规范和临床路径,提升医疗机构常见癌症临床诊疗规范普及率。促进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应急救助、商业健康保险及慈善救助等制度间的互补联动和有效衔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抗癌药物纳入医保目录,降低癌症患者就医负担。加强农村贫困人口癌症筛查,继续开展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到2022年和2030年,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分别不低于43.5%和48%。(区卫健委牵头,区发改委、财政局、民政局、医保局、科工信局、农委〔扶贫办〕、市场监管局、总工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

推行高危人群首诊测量肺功能、40岁及以上人群体检检测肺功能。建立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体系,将慢阻肺登记报告纳入慢性病监测报告体系。加强慢阻肺患者健康管理,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能力和水平,做好基层专业人员业务培训。到2022年和2030年,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分别下降到8.9/10万及以下和7.8/10万及以下。(区卫健委牵头,区发改委、财政局、科工信局、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糖尿病防治行动

加强糖尿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引导糖尿病前期人群科学降低发病风险,指导糖尿病患者加强健康管理,延迟或预防糖尿病的发生发展。开展血糖筛查行动,做到早发现、早干预。规范糖尿病患者和高危人群的健康管理。促进糖尿病及并发症筛查标准化,落实糖尿病分级诊疗技术服务规范,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糖尿病诊疗规范化水平。到2022年和2030年,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67%及以上和75%及以上,糖尿病患者管理率、治疗率和控制率持续提高。(区卫健委牵头,区财政局、医保局、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

引导居民提高传染病自我防范意识,主动了解传染病的危害、防治知识和相关政策。贯彻落实《疫苗管理法》,切实保障国家免疫规划全面实施,巩固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加强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参与的联防联控机制,全面落实检测、筛查、预防、救治救助等各项防治措施,努力控制和降低传染病流行水平,使法定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保持在国家规定目标水平。强化碘缺乏病和饮水型地方性氟(砷)中毒、水源性高碘等地方病综合防治和分类救治,控制和消除重点地方病危害。完善犬只登记、病死畜(禽)类管理,提升兽用狂犬病疫苗及相关疫苗注射覆盖率。到2022年,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6%以上。(区卫健委牵头,区委宣传部、发改委、财政局、民政局、教育局、科工信局、公安局、城管局、民族宗教局、商务局〔粮管中心〕、住建局〔交通局〕、市生态环境局上街分局、农委〔扶贫办〕、文广旅体局、教育局、医保局、市场监管局、团区委、妇联、总工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公共卫生体系提升行动

进一步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加强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达标建设和能力提升工程,出台疾控机构运行考核评价和工作人员激励机制。加强卫生应急体系建设,提升卫生应急能力水平。建成饮用水卫生信息共享及安全监管体系。构建重大疫情医疗救治、疾病防控、卫生监督、卫生应急物资保障、健康教育等多部门、信息化的共建共享保障体系。充实疾控人员队伍,提升基层公共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立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积极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相关工作。到2022年,疾控机构建设项目完成开工奠基任务。到2030年,疾控、卫生监督等公共卫生机构基本建设项目达到国家建设标准并投入正常使用。(区卫健委牵头,区委编办、宣传部、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交通局〕、医保局、市场监管局、科工信局、文广旅体局、资源规划局、农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中医药促进行动

完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改善公立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加强非中医医院中医药科室建设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提高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学科建设。促进中西医协作,围绕严重影响群众健康的重大疾病,推广实用性的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推动“互联网+”中医医疗发展,利用信息技术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大力发展中医养生保健、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推广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易于掌握的中医养生保健技术与方法,普及自助式中医健康干预。大力弘扬中医药健康养生文化,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中医名家讲堂等活动,打造以中医药文化传播和体验为特色的主题公园、科技互动体验区。到2022年,村卫生室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达到75%,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100%。到2030年,村卫生室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达到80%。(区卫健委牵头,区财政局、文广旅体局、农委、科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健康信息化行动

优化完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加强健康服务信息互联互通互认,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共享和健康档案向个人开放。实现医疗健康与互联网深度融合,形成“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全民健康基础资源信息数据库,促进健康医疗大数据深度挖掘、广泛应用。鼓励研发医学人工智能技术,支撑智慧医疗发展。建立健全卫生健康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机制,确保信息和网络安全。到2022年,实现县市两级公立医疗机构的信息互联互通互认,初步建立“互联网+医疗健康”体系,提供诊前、诊中、诊后的全流程服务。到2030年,完成所有医疗节点的信息网络技术支撑,实现市民全生命周期的卫生健康信息服务,市民对健康信息化服务的感受度持续提升。(区卫健委牵头,区医保局、政务和大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依托上街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上街区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促进委员会,成立健康上街行动推进委员会(以下简称推进委员会),统筹指导各相关部门加强协作,做好监测考核,落实各项任务。推进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各专项行动组和专家咨询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卫健委,承担推进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研究具体政策措施,推动落实重点任务。

(二)统筹力量资源

鼓励个人和家庭积极参与健康上街行动,落实个人健康责任,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学校、社区(村)要充分挖掘和利用自身资源,积极开展健康细胞工程建设,创造健康支持性环境。鼓励企业研发生产符合健康需求的产品,增加健康产品供给。区级各相关行业学会、协会和群团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指导、组织健康促进和健康科普工作。

(三)健全支撑体系

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人才培养,提高疾病防治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逐步建立奖励补助和项目化投入机制,强化工作推进、监测评估和考核评价;加强资金统筹,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使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科技支撑,开展一批影响健康因素和疑难重症诊疗攻关重大课题研究。完善相关法规,推动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充分发挥信息化支撑作用,推动健康相关信息互联互通共享。

(四)注重宣传引导

区属报纸、电视、广播和网络媒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有效方式,宣传普及健康知识,增强社会普遍认知,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设立健康上街行动专题网站,大力宣传健康上街行动,加强科学引导、典型宣传和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群众了解和掌握必备健康知识,践行健康生活方式,形成“健康上街、人人行动、人人受益”的社会共识。

 

附件:1.健康上街行动推进委员会成员名单

2.健康上街行动监测评估和考核方案

3.健康上街行动考核指标框架

附件1


 健康上街行动推进委员会成员名单

 一、组成人员

主      任:耿勇军  区长

常务副主任:房玉雯  副区长

副  主  任:张  伟  区政府办主任

张富强  区卫健委主任

杨晓东  区教育局局长

蔡旭晓  区文广旅体局局长

委      员:杜建鹏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蔡文勇  区委编办副主任

赵向阳  区发改委副主任

李继勇  区卫健委副主任

刘  超  区教育局副局长

平彩霞  区科工信局副局长

黎  璐  区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

刘晓宁  区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

安  斌  区财政局副局长

徐进伟  区人社局副局长

雷  首  区资源规划局副局长

陈纪晓  市生态环境局上街分局园区办副主任

杨红宝  区住建局党组副书记

郑惠英  区城管局副局长

梅  俊  区农委副主任

景梅荣  区文广旅体局副局长

马  勇  区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

马琳亚  区医保局副局长

赵亚非  区事管局副局长

李巨锋  区烟草局党组成员、副经理

罗辛乾  区总工会副主席

王馨欣  团区委书记

张  琳  区妇联副主席

袁志刚  区科协副主席

相关领域专家、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和社会知名人士代表若干名(具体名单由推进委员会按程序确定)

秘书长:李继勇(兼)

二、其他事项

推进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区卫健委副主任李继勇兼任,办公室成员由推进委员会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专家代表等担任。推进委员会因工作情况需要增加或调整的,由推进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推进委员会主任批准。

 

附件2

 

健康上街监测评估和考核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康中国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中原行动的实施意见》(豫政〔2019〕2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康中原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9〕63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郑州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文〔2020〕59号),完善健康上街建设推进协调机制,保障健康上街行动有效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建立健全组织架构

成立健康上街行动推进委员会,统筹推进健康上街行动组织实施、监测和考核相关工作;按年度研究部署行动推进的重点任务,协调推动各相关部门工作落实;根据疾病谱变化及医学进步等情况,研究对健康教育和重大疾病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提出指导性意见,并适时调整指标和行动内容;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推进委员会办公室承担推进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并做好与爱国卫生有关工作的衔接。各专项行动组负责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和监测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为实施健康上街行动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各有关部门要积极研究推进健康上街行动的重大问题,及时制定相关政策,提出年度任务建议,落实工作目标,协同推进健康上街行动各项工作。

二、加强监测评估

(一)监测主体

监测评估工作由推进委员会统筹领导,各专项行动工作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专家咨询委员会提供技术支撑。

(二)监测内容

以现有统计数据为基础,完善统计监测体系,依托互联网和大数据,对主要指标、重点任务的实施进度进行年度监测。监测主要内容包括各专项行动主要指标的年度完成情况和目标实现情况。

(三)结果运用

各专项行动工作组根据监测情况每年形成各专项行动实施进展专题报告。推进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形成总体监测评估报告,经推进委员会同意后上报区政府并通报各有关部门,适时发布监测评估报告。

三、做好考核工作

(一)考核主体

考核工作由推进委员会统筹领导,推进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专家咨询委员会提供技术支撑。结合实际,制定针对各单位的考核办法,并细化落实到具体地方和单位。

(二)考核内容

按照国家、省、市级考核指标框架,结合我区实际,建立健康上街行动考核指标框架(见附件3),通过实践探索,逐步固定考核指标。

(三)结果运用

严格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将主要健康指标纳入区委、区政府年度绩效考核指标,综合考核结果经推进委员会审定后通报,作为各相关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及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使用的重要参考。每年对考评结果好的部门予以通报表扬;对进度滞后、工作不力的,及时约谈并督促整改。

附件3

 

健康上街行动考核指标框架

考核依据

序号

指标

基期值

2022年目标值


康中国2030 规划纲要》和《健康中原2030规划纲要》

1

人均预期寿命()

79.49*

80.2


2

婴儿死亡率()

2.83

4.1


3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3.75

5.4


4

孕产妇死亡率(1/10)

15.8

10


5

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

83.9*

92.3


6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16.2

25


7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

34.6*

42


8

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17.94*

15.5


9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

4.14

4.31


10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32.07

27.5


《健康中国行动》 《健康中原行动》 等相关规划文件

11

建立并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构建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

提前实现


12

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绩效考核机制

提前实现


13

产前筛查率()

60.2

70.2


14

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

98

98.5


15

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覆盖率()

100

100


16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

23.95

50


17

符合要求的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开课率()

100


18

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小时)

1


考核依据

序号

指标

基期值

2022年目标值


19

寄宿制中小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

100

20

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的中小学校比例()

80

21

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比例()

下降趋势

22

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老年医学科比例()

40.5

(2019 年)

52

23

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

60

67

24

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60

67

25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村卫生室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

100,71

100,75

26

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90

96

注:基期水平值为2018年数值(带*号为2017年数值)


主办单位: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中心路132号 邮编:45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