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83492/2020-01012
  • 上街区人民政府
  • 批复
  • 2020-07-31
  • 2020-07-31
  • 批复
  • 上政文〔2020〕78号
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关于郑州市上街区济源路街道办事处调整淮北社区居民委员会、金华社区居民委员会、东方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的批复

区济源路街道办事处:

你办《郑州市上街区济源路街道办事处关于调整淮北社区、金华社区、东方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的请示》(上济办〔2020〕10号)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共郑州市委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坚持依靠群众推进社区管理创新的意见》(郑发〔2012〕16号)和《中共郑州市委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党建引领深入推进城乡社区发展治理的实施意见》(郑发〔2019〕18号)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同意你办关于郑州市上街区济源路街道办事处调整淮北社区、金华社区、东方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的请示。现批复如下:

一、辖区范围:

1.调整后的淮北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东至金屏路、西至淮阳路、南至新安路、北至陇海铁路。

2.调整后的金华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东至金华路、西至金屏路、南至济源路、北至陇海铁路。

3.调整后的东方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东至区界、西至金屏路、南至中心路、北至济源路。

二、郑州市上街区济源路街道办事处淮北社区居民委员会、金华社区居民委员会、东方社区居民委员会综合用房面积均不少于1000平方米,并要严格按照郑发〔2019〕18号要求,合理规划布局,充分发挥作用。

三、根据郑州市上街区济源路街道办事处淮北社区居民委员会、金华社区居民委员会、东方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规模,社区干部职数均设置为9名;社区干部工资及办公经费均按照郑发〔2012〕16号执行。

 

2020年7月31日


主办单位: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中心路132号 邮编:45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