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83492/2020-01016
  • 上街区人民政府
  • 批复
  • 2020-07-31
  • 2020-07-31
  • 批复
  • 上政文〔2020〕82号
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郑州市上街区峡窝镇祥云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批复

峡窝镇人民政府:

你镇《峡窝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郑州市上街区峡窝镇祥云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请示》(峡政文〔2020〕16号)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共郑州市委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坚持依靠群众推进社区管理创新的意见》(郑发〔2012〕16号)和《中共郑州市委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党建引领深入推进城乡社区发展治理的实施意见》(郑发〔2019〕18号)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同意你镇关于成立郑州市上街区峡窝镇祥云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请示。现批复如下:

一、管辖范围:东至区界、西至区界、南至区界、北至中原路。

二、郑州市上街区峡窝镇祥云社区居民委员会综合用房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并要严格按照郑发〔2019〕18号要求,合理规划布局,充分发挥作用。

三、根据郑州市上街区峡窝镇祥云社区居民委员会规模,社区干部职数设置为9名,社区干部工资及办公经费按照郑发〔2012〕16号执行。

 

2020年7月31日


主办单位: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中心路132号 邮编:45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