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安旭因保管不善,将郑上030169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郑上030169的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安旭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