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岳淑芬因保管不善,将郑上022458号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郑上022458号的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岳淑芬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