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张建军因保管不善,将豫(2019)上街区不动产权第001014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豫(2019)上街区不动产权第001014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建军
2022年3月 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