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吴殿臣因保管不善,将郑上052498号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郑上052498号的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吴殿臣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