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40707511/2022-00014
  • 上街区应急管理局
  • 催缴,罚款,公告
  • 2022-10-20
  • 2022-10-20
《罚款催缴通知书》公告送达(吴天保)

被处罚人:吴天保,身份证号:41**************10,住址:河南省开封市××区××街××号。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罚款催缴通知书》(郑上)应急催〔2022〕2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上述文书主要内容:

本机关于2022年7月25日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郑上)应急罚〔2022〕10号,要求你于2022年10月2日前将罚款缴至《行政处罚决定书》所列的银行。因你至今未履行该处罚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催告你履行以上决定,本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有异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你有权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3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电话:0371-68930759

特此公告。



郑州市上街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10月20日   

主办单位: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中心路132号 邮编:45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