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郑州玉发精瓷科技有限公司7·3一般事故一案举行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2023年1月13日10时00分
二、听证地点:郑州市上街区应急管理局3楼309会议室
三、听证方式:公开举行听证
四、听证内容:郑州玉发精瓷科技有限公司7·3一般事故一案
需要旁听听证的人员,可于2023 年 1 月 13 日前到本机关办理参加听证有关手续。
特此公告。
行政机关电话:68930279
行政机关地址:郑州上街区新建街中段
郑州市上街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