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李姗鸿因保管不善,将郑上029596号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郑上029596号的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姗鸿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