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属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土地证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上住国用(2016)字第1100号
王鑫
房屋
410106005008GB00001F00110013
上街区新安路156号院11幢2单元13号
申请人:王鑫 公告单位:郑州市上街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