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属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上住国用(2005)字第398号
王建军
土地
410106006005GB00002F00070021
上街区淮阳路南段8号院6幢2单元21号
司法判决
公告单位:郑州市上街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5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