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 李燕丽 因保管不善,将 豫(2020)上街区不动产权第0003827号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 豫(2020)上街区不动产权第0003827号 的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李燕丽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