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B0W20115/2024-00029
  • 上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告
  • 2024-07-03
  • 2024-07-03
关于公示部分强制清算企业名单的公告

按照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经营异常企业公益清算强制退出的实施意见(试行)》(郑中法〔2024〕32号)的要求,上街区市场监管局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将失联、长期停止经营等吊销未注销超过3年的异常企业名录移送上街区人民法院筛选审查。上街区人民法院经过核查或委托管理人查询是否存在案件,并对备选企业的财产及债权债务基本情况进行初步核查,最终确定进行强制清算的企业名单。

现将吊销未注销符合强制清算条件的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期60日。公示期内,有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终止公示,并将拟强制清算企业调整出备选库。公示期满未收到异议的,上街区场监管部门在公示期满15日内将已公示且未收到异议的企业名单移交上街区人民法院强制清算审查。

提出异议的渠道为:

1.邮寄,邮寄地址郑州市上街区中心路150号。

2.电话,法定工作时间0371-68922385。


主办单位: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中心路132号 邮编:45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