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 张书新 因保管不善,将豫(2021)上街区不动产权第000549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 豫(2021)上街区不动产权第0005495号 的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书新
2024年0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