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 河南盈盛置业有限公司 因保管不善,将150125899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1501258990号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河南盈盛置业有限公司
2024年7 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