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上街支行 因保管不善,将预抵证号郑上预抵000379号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的规定,现声明郑上预抵000379号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上街支行
2024年07 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