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98230648/2024-00178
  • 上街区自然资源局
  • 遗失声明
  • 2024-09-10
  • 2024-09-10
关于豫(2019)上街区不动产证明第0013341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权利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花园路支行因保管不善,将豫(2019)上街区不动产证明第0013341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的规定,现声明豫(2019)上街区不动产证明第0013341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花园路支行

2024年09月10日

主办单位: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中心路132号 邮编:45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