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上街支行 因保管不善,将豫(2017)上街区不动产权第001126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 豫(2017)上街区不动产权第0011263号的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上街支行
2024年0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