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上街支行 因保管不善,将 1507086594 不动产权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 1507086594 的不动产权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上街支行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