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红 因保管不善,将 豫(2020)上街区不动产权第0010517号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 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志红
2024年0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