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属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豫(2024)上街区不动产权第0008390号
杨银玉
房屋
410106001010GB00008F00060017
上街区丹江路39号院8幢2单元17号
公告单位:郑州市上街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