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 梁洪燕 因保管不善,将 豫(2018)上街区不动产权第000105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 豫(2018)上街区不动产权第0001056号的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梁洪燕
2025年 2月 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