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因保管不善,将 豫(2023)上街区不动产权第0000659号 不动产权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 豫(2023)上街区不动产权第0000659号 的不动产权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