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属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上047324
马建锋
房屋
410106005007GB00003F00070001
上街区淮阳路5号院南3幢1单元101号
公告单位:郑州市上街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