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薛朝阳因保管不善,将豫(2023)上街区不动产权第0000233号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豫(2023)上街区不动产权第0000233号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薛朝阳
2025年 12 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