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37406734/2022-00016
  • 上街区工业路街道办事处
  • 社会救助
  • 2022-04-26
  • 2022-04-26
  • 2022-04-26
临时救助办事指南

办理条件:1.因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在扣除基本医疗(含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下同)报销部分和医疗救助等其它社会帮困救助资金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额仍然较大,家庭基本生活困难的;2.因家庭成员遭遇交通事故、火灾、溺水等人身意外伤害,在获得各种赔偿、保险、救助等资金后个人负担仍较重,家庭基本生活困难的;3.其他特殊情况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救助标准:临时救助属于一次性救助,同一事由一年内不能重复申请,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每年享受临时救助的次数不超过2次。临时救助金每次不少于一个月的低保标准,最高不超过5000元。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办理地点:郑州市上街区(县)中心路街道汝南路248号院院内西南角2楼216室、郑州市上街区(县)工业路街道工业路123号

联系方式:0371-85701693 0371-68942387

申请材料:

1.当事人的书面申请书;2.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办事处在受理审核后留存复印件),人户分离的还需提供就业证明和居住证明;3.因病申请救助的需提供:诊断证明书,医疗住院票据原件或医保部门出具的医疗费用报销凭证,化疗、透析等治疗的票据原件;因灾申请救助的需提供:家庭财产损失清单和相关证据,若家庭财产入保的,需提供保险部门的财产损失评估报告书。

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

1.受理:以家庭为单位书面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受,10个工作日内入户调查、审核公示;

2.审核:上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县级民政部门审核材料,10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批手续,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书面通知本人并说明理由由县(市、区)委托金融机构代发;

3.办结:审核通过的由政府发放资金。对于特殊情况或救助金额较小的,各县(市、区)可直接发放现金。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情况紧急的,县级民政部门可直接受理申请,简化审批手续。

网上办理流程:

1.受理:申请人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注册登录后,填写在线表单和上传电子化材料完成网上申报;

2.预审:受理人员通过后台系统接对申请材料的齐全性和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预审,预审合格进入受理程序,预审结果实时反馈;

3.审核:以家庭为单位书面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受,10个工作日内入户调查、审核公示;上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县级民政部门审核材料,10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批手续,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书面通知本人并说明理由由县(市、区)委托金融机构代发;

4.办结:审核通过的由政府发放资金。对于特殊情况或救助金额较小的,各县(市、区)可直接发放现金。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情况紧急的,县级民政部门可直接受理申请,简化审批手续。



主办单位: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中心路132号 邮编:45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