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主体:
矿山街道办事处
办理条件:
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700元/人/月
申请材料:
1. 申请人书面申请书;
2. 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收养证或其他证明其家庭成员身份关系的证明原件;
3. 残疾证、劳动能力证明、学生证(或入学通知书)、优抚对象证、下岗证、离(退)休证、就业登记证明、养老保险证明、失业保险证明;
4. 有劳动能力家庭成员的收入状况(包括在职、退休(退职)工资单或工资领取凭证),下岗基本生活费及失业保险领取证明,务工收入及其他合法劳动经营所得证明、企业职工遗属生活补助费证明;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 受理:申请人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注册登录后,填写在线表单和上传电子化材料完成网上申报;
2. 预审:受理人员通过后台系统接对申请材料的齐全性和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预审,预审合格进入受理程序,预审结果实时反馈。
3. 审核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其他代理人向乡镇(街道办事处)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村(居)委会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经济状况核对-乡级审核、公示;
4. 办结:由县级民政部门审核材料、入户调查、审批公示;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发给低保金领取证-发放低保金
窗口办理流程:
1. 受理: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其他代理人向乡镇(街道办事处)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审核: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村(居)委会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经济状况核对-乡级审核、公示;再由县级民政部门审核材料、入户调查、审批公示;
3. 办结: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发给低保金领取证-发放低保金
承诺时限: 20 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咨询电话:0371-68926861
办理地址:矿山办工人村社区服务大厅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结果领取方式:窗口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