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83644/2021-00040
  • 上街区矿山街道办事处
  • 社会福利
  • 2021-10-13
  • 2021-10-13
高龄津贴办理流程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郑政「2014]36号)等文件精神,做好全市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发放对象

郑州市户籍,年龄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均属高龄津贴发放对象。

二、发放标准

(一)年满80-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二)年满90-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200元(三)年满10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300元。从2015年1月1日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生活补助、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敬老补助费等统一为高龄津贴。

在核定低保、低收入居民等困难对象时,高龄津贴不计入家庭收入;在征收个人所得税时,高龄津贴不计入个人收入。

三、申请

1.符合高津贴申请条件的老年人,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出示原件、留存复印件3份)、户口簿(出示原件、留存户口簿首页、本人资料页复印件各3份),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村)提出申请(行动不便的可委托子女等亲属代理申请),填写《郑州市高龄津贴申请表》(一式3份,另贴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

2.符合发放年龄条件的申请人,提出申请核准后,从次月起计发高龄津贴。


主办单位: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中心路132号 邮编:450041